问题 | 2023年广东退休人员退休金计算方法是什么? |
释义 | 广东省企业职工退休基本养老金的计算方法包括基础养老金、个人账户养老金和过渡性养老金。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的计算需要以当地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和本人指数化月平均工资的平均值作为基数,缴费每满1年则发放1%的养老金。而过渡性养老金则需要根据参保人员退休时其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储存额计算出来的养老金,或者是根据《视同缴费账户建账和管理办法》建立的个人账户总额按计发月数计算出来的养老金。 法律分析 广东省企业职工退休基本养老金的计算方法如下: 基本养老金=基础养老金+个人账户养老金过渡性养老金: 1、基础养老金 基础养老金指的是从基本养老保险统筹基金中发放给退休人员的养老金。在计算基础养老金时,需要以当地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和本人指数化月平均工资的平均值作为基数,缴费每满1年则发放1%的养老金。 基础养老金=退休时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2×缴费年限×1%; 2、个人账户养老金 个人账户养老金,是指根据参保人员退休时其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储存额计算出来的养老金,个人账户养老金=个人账户储存额÷计发月数。计发月数不是指某个退休人员实际领取基本养老金的月数(因为在退休时无法预计),而是根据城镇人口平均预期寿命等因素测算出来的一个假定的指标。 个人账户养老金=个人账户储存余额/计发月数。 3、过渡性养老金 国发[1997]26号文件实施前参加工作、国发[2005]38号文件实施后退休的参保人员属于“中人”。由于他们以前个人账户的积累很少,缴费年限累计满15年的,退休后在发给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的基础上,再发给过渡性养老金。 2006年6月30日之前的视同缴费年限过渡性养老金=视同缴费账户总额÷120;2006年7月1日之后的视同缴费年限过渡性养老金=视同缴费账户总额÷计发月数。 视同缴费账户总额按《视同缴费账户建账和管理办法》建立 结语 广东省企业职工退休基本养老金的计算方法包括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以及过渡性养老金。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的计算需要以当地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和本人指数化月平均工资的平均值作为基数,缴费每满1年则发放1%的养老金。而过渡性养老金则需要根据参保人员退休时其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储存额计算出来的养老金,或根据《视同缴费账户建账和管理办法》建立的个人账户总额按计发月数计算。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2018修正):第五章失业保险第四十五条失业人员符合下列条件的,从失业保险基金中领取失业保险金: (一)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的; (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三)已经进行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五章失业保险第四十五条失业人员符合下列条件的,从失业保险基金中领取失业保险金: (一)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的; (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三)已经进行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五章失业保险第五十二条职工跨统筹地区就业的,其失业保险关系随本人转移,缴费年限累计计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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