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高利贷者去世,家人是否需要承担偿还责任? |
释义 | 高利贷本金应由继承人在继承范围内偿还,超出部分无需偿还;高利贷利息超过四倍银行同类贷款利率的不受法律保护,继承人无需偿还;界定高利贷需根据实际情况制定指导利率,超过部分无效;高利贷引起的诉讼时效为2年,无明确还款日期适用20年;触犯刑法的高利贷行为需追究刑事责任;继承人可放弃继承责任。 法律分析 1、对于高利贷本金,其继承人应该在继承遗产范围内承担偿还债务的义务,有剩余再分割继承,如果不够还债,超出部分不必偿还。继承人包括他的配偶、子女、父母。高利贷的非法部分是超出银行同期贷款利率的四倍部分,其他部分是受到法律保护的。继承人应该以继承的财产返还。 2、对于高利贷不超过银行同类贷款利率四倍的利息,其继承人也应该在继承遗产范围内承担偿还债务的义务,有剩余再分割继承,如果不够还债,超出部分不必偿还。继承人包括他的配偶、子女、父母。 3、对于高利贷超过银行同类贷款利率四倍的利息,不受到法律保护, 债权人因此提起的还款请求也不受法律保护。他的家人不需要还款。如果债权人追债的,可明确拒绝。其采取暴力手段威胁、恐吓还款,可报警处理。 4、认定高利贷应该注意以下几个问题: (一)原则上说民间借贷利息不能超过银行同期贷款利率的4倍,超过了就是高利贷,法律不予保护。 (二)高利贷法定界限不能简单地以银行的贷款利率为参数,而应根据各地的实际情况,专门制定民间借贷指导利率,超过指导利率上限的,即构成高利贷。凡约定利息超过法定指导利率的,其超过部分无效,债权人对此部分无请求给付的权利。 (三)实践中本着保护合法借贷关系,有利于生产和稳定经济秩序的原则,对具体的借贷关系进行具体分析,然后再认定其是否构成高利贷。 (四)从界定高利贷的标准上看,民间借贷中的高利贷本身不存在涉嫌犯罪的问题。但是高利贷是不受国家法律保护的,并且法律严厉打击高利贷行为。 (五)由于高利贷引起的诉讼,时效2年,从还款期限届满之日起算,如果没有写明还款日期,适用最长诉讼时效20年。 (六)另外,如果在放高利贷的过程中有触犯刑法的,比如有故意伤害、非法拘禁行为的,要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五十九条分割遗产,应当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但是,应当为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的遗产。 第一千一百六十一条继承人以所得遗产实际价值为限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 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对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可以不负清偿责任。 结语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五十九条和第一千一百六十一条的规定,对于高利贷的继承人,他们应当在继承遗产范围内承担偿还债务的义务。如果继承遗产足够偿还债务,则剩余部分可以进行继承分割。对于高利贷超过银行同类贷款利率四倍的利息,不受法律保护,债权人提起的还款请求也不受法律保护。继承人可以明确拒绝还款,如遭遇威胁和恐吓,可报警处理。此外,界定高利贷需要根据各地实际情况制定民间借贷指导利率,并根据具体借贷关系进行分析判断。高利贷行为不受法律保护,法律对其进行严厉打击。对于高利贷引起的诉讼,时效为2年,如未明确还款日期,适用最长诉讼时效20年。同时,如果高利贷行为触犯刑法,需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2015修正):第十二章 基金行业协会 第一百一十一条 基金行业协会履行下列职责: (一)教育和组织会员遵守有关证券投资的法律、行政法规,维护投资人合法权益; (二)依法维护会员的合法权益,反映会员的建议和要求; (三)制定和实施行业自律规则,监督、检查会员及其从业人员的执业行为,对违反自律规则和协会章程的,按照规定给予纪律处分; (四)制定行业执业标准和业务规范,组织基金从业人员的从业考试、资质管理和业务培训; (五)提供会员服务,组织行业交流,推动行业创新,开展行业宣传和投资人教育活动; (六)对会员之间、会员与客户之间发生的基金业务纠纷进行调解; (七)依法办理非公开募集基金的登记、备案; (八)协会章程规定的其他职责。 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人民银行法(2003修正):第四章 业务 第二十九条 中国人民银行不得对政府财政透支,不得直接认购、包销国债和其他政府债券。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2015修正):第十一章 基金服务机构 第一百零三条 基金投资顾问机构及其从业人员提供基金投资顾问服务,应当具有合理的依据,对其服务能力和经营业绩进行如实陈述,不得以任何方式承诺或者保证投资收益,不得损害服务对象的合法权益。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