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重庆民用枪支配售许可办理材料 法律问题 |
释义 | 法律分析: (一)填写《重庆市公安局营业性射击场审批表》。(二)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身份证明。(三)经营场所、枪支(弹药)保管设施建设图表以及产权或者使用权证明 (四)组织机构设置和售后服务保障体系的说明。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枪支管理法》 第十五条 制造民用枪支的企业,由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提出,由国务院公安部门确定。 配售民用枪支的企业,由省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确定。 制造民用枪支的企业,由国务院公安部门核发民用枪支制造许可证件。配售民用枪支的企业,由省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核发民用枪支配售许可证件。 民用枪支制造许可证件、配售许可证件的有效期为三年;有效期届满,需要继续制造、配售民用枪支的,应当重新申请领取许可证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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