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教师退休工龄工资怎么算 |
释义 | 一、教师退休工资的计算方法: 退休工资=工资*(工龄/法定工龄)*((75-法定退休年龄)/(75-退休年龄))总退休工资=退休工资*12*(75-退休年龄)注:75是指75岁。30年教龄教师的退休待遇为档案工资的100%。 二、教师退休工资的标准: (一)退休人员按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不含折算工龄,下同)调整基本养老金。 1、缴费年限满10年及其以上的退休人员,缴费年限每满一年,每月增加3.5元。 2、缴费年限不满10年的退休人员(不含建设用地农转工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增加35元。 3、缴费年限不满15年的建设征地农转工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增加52.5元。 (二)按本通知规定调整基本养老金前,低于统筹范围内平均基本养老金水平2513元/月的退休人员(不包括高级专业技术人员、军队转业干部、原工商业者),在按缴费年限调整养老金的基础上,再按下述办法调整基本养老金: 1、缴费年限满30年及其以上的,每人每月增加45元 2、缴费年限满20年不满30年的,每人每月增加40元 3、缴费年限满10年不满20年的,每人每月增加35元 4、缴费年限不满10年的(不含建设征地农转工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增加30元 5、缴费年限不满10年的建设征地农转工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增加35元 上述人员调整后的基本养老金不超过2773元/月。 (三)在按本通知第二、三条规定增加基本养老金的基础上,退休人员再按下列绝对额调整基本养老金: 1、按本通知规定调整基本养老金前,月养老金低于2513元的,每人每月再增加90元 2、月养老金在2513元及其以上,低于3500元的,每人每月再增加70元 3、月养老金在3500元及其以上,低于4500元的,每人每月再增加50元 4、养老金在4500元及其以上的,每人每月再增加30元。 (四)1、经国家或本市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评审委员会评审通过,并在退休前被单位聘用为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按相应管理权限批准的高级政工师及劳动部门批准的高级技师,在按本通知第二条和第四条规定调整基本养老金的基础上,每人每月再增加120元 2、退休前享受教授级同等待遇的高级工程师,经国家或本市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评审委员会评审为正高级专业技术人员的,每人每月再增加220元。 上述人员增加基本养老金后,低于2773元/月的,补足到2773元/月(不含退职的高级专业技术人员)。 综上所述,教师退休工资=工资*(工龄/法定工龄)*((75-法定退休年龄)/(75-退休年龄))总退休工资=退休工资*12*(75-退休年龄)注:75是指75岁。30年教龄教师的退休待遇为档案工资的100%。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约定和国家规定,向劳动者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用人单位拖欠或者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劳动者可以依法向当地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发出支付令。 第四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 (一)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 (二)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 (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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