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房子查封在哪里查询 |
释义 | 法律分析:一、房子查封在哪里查询 购房者查询房产有无查封的方式是:可以携带房产证复印件和售房者身份证复印件到档案局查档进行产权调查,交易中心备有房屋的原始记录,包含房屋土地状况、产权共有人等基本信息,以及登陆司法裁判网核验房屋是否被登记为查封占用。法律依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二十七条 权利人、利害关系人可以依法查询、复制不动产登记资料,不动产登记机构应当提供。有关国家机关可以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查询、复制与调查处理事项有关的不动产登记资料。 《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六十条 国家实行土地使用权和房屋所有权登记发证制度。 《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 二、查封房屋的程序 根据现行相关法律规定,通常是在提起财产保全或强制执行的程序时,人民法院将有可能对房产进行查封。手续如下: (1)法院向国土房产部门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及附带的法律文书; (2)办案人员向国土房产部门出示法院工作证,并分下列不同情形办理查封手续: A、被查封的标的物已核发房地产证的,应提交国土房产局档案室出具的查册表; B、被查封的标的物是预售商品房的,应提交房地产交易所出具的该预售商品房的交易情况表或该楼盘的明细表; C、被查封的标的物是土地的,应先到国土房产局档案室查清该土地权属情况,并提交查册的书面结果。 (3)国土房产部门根据法院提交的资料,进行查封处理。 三、法院什么情况上可以查封房屋 1、恶意转移、变卖房产 2、诉前保全 3、执行案件中,暂无履行能力或无其他可供执行财产。 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 第九条查封不动产的,人民法院应当张贴封条或者公告,并可以提取保存有关财产权证照。 查封、扣押、冻结已登记的不动产、特定动产及其他财产权,应当通知有关登记机关办理登记手续。未办理登记手续的,不得对抗其他已经办理了登记手续的查封、扣押、冻结行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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