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跨市看病医保卡可以报销吗 |
释义 | 跨市看病医保卡可以报销,但需要办理跨市备案。备案后,在定点医院就医产生的费用,可直接报销。 个人交纳医保后的报销流程一般如下: 1、看病就医:在医疗机构就诊或购买药品时,需要出示医保卡和身份证等相关证件; 2、报销材料准备:就医结束后,需要向医疗机构索取诊疗记录、医嘱、处方、收据等相关材料,同时填写相关报销申请表格; 3、提交报销申请:将准备好的报销材料和申请表格提交至当地社保局或医保中心进行报销申请。也可以选择在网上进行报销申请; 4、审核报销申请:当地社保局或医保中心会对提交的报销申请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会将报销款项打入个人银行账户。 医保卡使用范围: 1、参保职工在定点医院,药店就医购药时,可凭密码在 POS 机上刷卡使用,但无法提取现金或进行转帐使用。即城镇医保卡使用范围和农村医保卡使用范围同样适用。 2、定点药店:由个人账户和统筹账户两个帐户组成的医保,个人帐户可以用在定点药店买药,主要负责个人自付部分的门诊费用的支付和住院费用。而由医保中心管理的统筹帐户则支付参保人员发生符合当地医保报销的费用; 3、定点医院:在定点医院就医的时出示医保卡证明参保身份和挂号,个人不需要先支付再报销,直接便可由医保和医院结算该医保报销的部分,只有在结帐的时候,自付的部分由自己用医保卡余额或者现金支付。 综上所述,为了避免出现医疗费用结算不便、报销困难等问题,医保卡通常只能在发卡城市使用。对于一些特殊情况,如发生突发疾病、出差等需要在外地就医的情况,可以通过医保联网进行跨地区结算和报销。这需要在就医前向当地社保局办理跨地区医保结算备案手续,具体操作流程需要根据不同地区的规定进行办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实施细则》第八条 参保人员在协议医疗机构发生的医疗费用,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标准的,按照国家规定从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中支付。参保人员确需急诊、抢救的,可以在非协议医疗机构就医;因抢救必须使用的药品可以适当放宽范围。参保人员急诊、抢救的医疗服务具体管理办法由统筹地区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制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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