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电子劳动合同一般具备法律效力。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当事人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订立合同,书面订立的合同自双方均签字、盖章或者按指印时合同成立并生效。且书面形式包括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等方式能够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并可以随时调取查用的数据电文。 电子合同与传统合同有所不同。传统合同一般以当事人签字或者盖章的方式表示合同成立,而在电子合同中,表示合同成立的传统的签字盖章方式被电子签名所代替。合同成立的时间和地点对于确定当事人的权利与义务以及和同应适用的法律具有重要的意义,传统合同的生效地点一般为合同成立的地点,而采取数据电文等形式所订立的合同,一般以收件人的主营业地为合同成立的地点;没有主营业地的,其经常居住地为合同成立的地方。 综上所述,企业可以和员工签电子劳动合同。在法律和技术上,电子劳动合同早已成熟。 【本文所涉及的法律依据】:: 《合同法》 第十一条 书面形式是指合同书、信件和数据电文(包括电报、电传、传真、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