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计算进口关税税款的基本公式是:进口关税税额等于完税价格乘以进口关税税率。形式为人民币。进口货物以外币计价成交的,由海关按照签发税款缴纳证之日国家外汇管理部门公布的人民币外汇牌价的买卖中间价折合人民币计征。人民币外汇牌价表未列入的外币,按国家外汇管理部门确定的汇率折合人民币。 进口关税计算公式有以下几种: 1、从价计征的计算公式为:关税税额=应税进(出)口货物数量*单位完税价格*关税税率; 2、从量计征的计算公式为:关税税额=从量进口关税税额=应税进(出)口货物数量*单位货物税额; 3、复合计征的计算公式为:关税税额=复合进口关税税额=应税进(出)口货物数量*单位完税价格*关税税率+应税进(出)口货物数量*单位货物税额。 进口关税的计税类型: 1、从价计征即以课税对象的自然数量与单位价格的乘积为计税依据,按这种方法计征的税种称从价税。如中国产品税的计税依据为产品销售收入,即产品的销售数量与单位销售价格的乘积。 2、从量计征即以课税对象的自然实物量为计税依据,按税法规定的计量标准(数量、重量、面积等)计算,按这种方法计征的税种称从量税。如中国的资源税,对原油以实际产量为计税依据,税法规定的计量标准为“吨”;对天然气以实际销售数量为计税依据,税法规定的计量标准是“千立方米”。 3、从量从价复合计征征税对象的价格和数量均为其计税依据。 综上所述:关税以进出口货物的价格为计税依据。进出口货物的价格应当等于进出口货物数量乘以单位完税价格。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关税条例》 第九条 进口关税设置最惠国税率、协定税率、特惠税率、普通税率、关税配额税率等税率。对进口货物在一定期限内可以实行暂定税率。出口关税设置出口税率。对出口货物在一定期限内可以实行暂定税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