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夫妻共同财产购置的房屋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可以分割。双方同意竞价取得的应准许,若只有一方主张所有权则需评估作出补偿。若双方均不主张所有权,则可申请拍卖并分割所得价款。 法律分析 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共同购置的房屋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如果一方主张解除婚姻关系的同时分割共同购买的房屋,应予考虑。如果双方都主张房屋所有权并同意通过竞价来取得,应该被允许。如果一方主张房屋所有权,评估机构应按市场价格对房屋进行评估,并且取得房屋所有权的一方应给予另一方相应的补偿。如果双方都不主张房屋所有权,可以根据当事人的申请拍卖房屋并将所得价款进行分割。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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