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共同财产的分割方式如下: 1、实物分割,即在不影响财产的作用、价值和具体用途的情况下,实际分配,双方根据分割份额取得应有的财产; 2、价格分割,即将出售共有物,双方分割获得的价格主要用于共有物不能实物分割或分割后损害其价值和用途的情况; 3、价值补偿,即共有物归一方所有,对另一方应得的部分补偿相应的价格。对于不同的财产,具体的分割方法也不同。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