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桃源重点建设规划 |
释义 | 法律分析:开工的五个建设项目分别是桃源县高新区陬市片区智能机械制造标准化厂房及秀山路延伸线项目、桃源县“健康桃源”建设项目(一期)、桃源县人民医院高新区分院建设项目、桃源县漳江南路延长线项目、环保型沥青混凝土生产基地及综合物流园项目,总投资达8.36亿元。马吉云在致辞中说,今天五个重点建设项目的集中开工,既是桃源推动产业发展的成绩展示,也是建设“五好”园区的积极行动。全县各级一定要牢固树立“抓园区就是抓发展”的理念,加强协作,全力支持,保障项目建设顺利推进;项目业主和施工单位要科学谋划、精心组织,在保证工程质量和施工安全的前提下,加快进度,确保项目早竣工、早投用。同时,要以此次项目集中开工为契机,坚持不懈抓项目、扩投资、优服务,为建设“市域副中心,现代新桃源”作出积极贡献。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三条规定:城市和镇应当依照本法制定城市规划和镇规划。城市、镇规划区内的建设活动应当符合规划要求。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根据本地农村经济社会发展水平,按照因地制宜、切实可行的原则,确定应当制定乡规划、村庄规划的区域。在确定区域内的乡、村庄,应当依照本法制定规划,规划区内的乡、村庄建设应当符合规划要求。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鼓励、指导前款规定以外的区域的乡、村庄制定和实施乡规划、村庄规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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