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户籍不是济南的是否可以在济南办理台湾通行证 |
释义 | 法律分析: 根据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为流动人口异地办理出入境证件操作办法,山东省内户籍人员在济南就业、就学、居住的(含登记备案的国家工作人员),可以在济南办理台湾通行证。除正常提交材料外,就业人员需提交在济南连续一年以上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或一年以上的营业执照;16周岁以上的就学人员提供教育部认可的高中以上全日制学校的在学证明;居住的提供房产证或公安机关出具的6个月(含)以上的居住证或暂住证;登记备案的国家工作人员提交登记备案单位出具的在济工作一年以上的证明。 法律依据: 国务院 《中国公民往来台湾地区管理办法》 第十七条 台湾居民要求来大陆定居的,应当在入境前向公安部出入境管理局派出的或者委托的有关机构提出申请,或者经由大陆亲属向拟定居地的市、县公安局提出申请。批准定居的,公安机关发给定居证明。 国家移民管理局发布的《台湾居民定居证明签发服务指南》 六、申请材料 (一)提交书面申请;(二)填写《台湾居民来大陆定居申请表》;(三)提交符合《出入境证件相片照相指引》标准的照片两张;(四)交验有效的《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或其他旅行证件,并提交复印件;(五)交验有效的台湾居民身份证件和出入境证件,并提交复印件,无原件的,需提交经台湾公证部门公证的台湾居民身份证件(正、反面)和出入境证件复印件;(六)提交由大陆出入境检验检疫部门出具或确认的6个月以上有效的身体健康证明;(七)提交与申请事由相应的证明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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