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如何投诉退押金问题? |
释义 | 商家收取的押金若不退还,消费者可以向消费者协会部门投诉,也可以双方协商处理。如果协商无果,消费者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押金的性质包括预付款、解除合同条款、质权等。商家押金不退找消费者协会部门投诉,消费者向有关行政部门投诉的,该部门应当自收到投诉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予以处理并告知消费者。此外,也可以与对方协商退还,如协商不成,可以收集证据,向法院起诉。 法律分析 商家收取的押金若不退还,消费者可以向消费者协会部门投诉,也可以双方协商处理。如果协商无果,消费者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押金的性质包括预付款、解除合同条款、质权等。 一、商家押金不退找哪个部门投诉 商家押金不退找消费者协会部门投诉。消费者协会履行受理消费者的投诉,并对投诉事项进行调查、调解。消费者向有关行政部门投诉的,该部门应当自收到投诉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予以处理并告知消费者。此外,也可以与对方协商退还,如协商不成,可以收集证据,向法院起诉。 二、押金的法律性质是如何的 1.抵销预约说。认为押金的交付意味着当事人之间成立押金预约,约定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得以押金与其债权相抵销。 2.解除条件附债权说。认为押金的交付,发生了附解除条件的债权,即在债权人对债务人所负的返还押金的债务上,附有债务人不履行其债务时,在所受损害的限度内押金归于消灭的解除条件。 3.附解除条件的消费寄托说。认为押金的交付,为附解除条件的消费寄托,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所附条件成就,债权人无需返还押金。 4.债权质说。认为交付押金者,对其受领人有请求返还之请求权,系以该项债权设定质权,故其性质为债权质权。 5.信托的所有权让与说。认为押金的交付,其受领人负有附停止条件的返还义务,系信托的所有权让与行为。受领人在自己债权受清偿之前,无返还的义务。即以交付押金者将来履行债务作为受领人返还押金的停止条件,因而,他债权人不得对尚未成立的返还请求权实施强制执行,其受领人得优先受偿。 拓展延伸 押金和定金的区别是什么 押金和定金有下列区别: 1.定金是法定的担保方式,而对于押金,法律没有明确的规定; 2.押金能够担保物权,定金只能担保债权; 3.定金在收取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时,有双倍返还的后果,而押金一般没有该后果。 结语 商家收取的押金若不退还,消费者可以向消费者协会部门投诉,也可以双方协商处理。如果协商无果,消费者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押金的性质包括预付款、解除合同条款、质权等。消费者协会部门负责受理投诉并调查调解,消费者也可以与商家协商退还押金,如协商不成,可以收集证据向法院起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第二章 电子商务经营者 第一节 一般规定 第二十一条 电子商务经营者按照约定向消费者收取押金的,应当明示押金退还的方式、程序,不得对押金退还设置不合理条件。消费者申请退还押金,符合押金退还条件的,电子商务经营者应当及时退还。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十五章 融资租赁合同 第七百四十条 出卖人违反向承租人交付标的物的义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承租人可以拒绝受领出卖人向其交付的标的物: (一)标的物严重不符合约定; (二)未按照约定交付标的物,经承租人或者出租人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交付。 承租人拒绝受领标的物的,应当及时通知出租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十四章 租赁合同 第七百二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非因承租人原因致使租赁物无法使用的,承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一)租赁物被司法机关或者行政机关依法查封、扣押; (二)租赁物权属有争议; (三)租赁物具有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关于使用条件的强制性规定情形。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