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动产物权的权利变动通常自什么时发生效力? |
释义 | 律师分析: 动产物权的设立和转让,自交付时发生效力,但是船舶、航空器和机动车等的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动产物权设立和转让前,权利人已经占有该动产的,物权自民事法律行为生效时发生效力。动产物权的设立和转让,自交付时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百二十四条 动产物权的设立和转让,自交付时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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