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签订借款合同后对方反悔不想出借了对方不是违约。私人贷款合同属于实际合同。具体如下: 1、借款人不支付贷款的,贷款合同不成立,双方不得要求对方承担违约责任; 2、如果借款人为此做好了损失准备,仍然可以要求赔偿。自然人之间的贷款合同,自贷款人提供贷款时成立。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自贷款人提供借款之日起成立。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六百七十九条 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自贷款人提供借款时成立。 第五百条 当事人在订立合同过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造成对方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一)假借订立合同,恶意进行磋商; (二)故意隐瞒与订立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情况; (三)有其他违背诚信原则的行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