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受案回执与立案回执的区别 |
释义 | 受案回执和立案回执不一样。受案回执是受害人或报警人向公安机关报案,公安机关做完笔录之后二十四小时内进行受案,受案后向报警人或被害人出具受案回执。公安机关受案后,会有一个初步侦查程序,初查的时间一般刑事案件是三天决定是否立案,经济案件是七天内决定是否立案,一般刑事案件案情复杂可延长至三十日,经济案件可延长至六十日。 一、签了立案告知书等于立案了吗 签了立案告知书等于立案了。公安机关接受案件时,应当制作受案登记表,井出具回执。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发现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应当按照管辖范围,立案侦查。立案回执单是指报案的机关接受了报案人的报案,给报案人的一个回单。立案回执单上主要要报案人信息、案件类型、简要案情、受理案件人员、联系电话以及立案时间等内容。 二、找人诈骗报警后有回执单怎么办 公安机关在不受理案件的情况下,是不给于回执的。向公安机关报案、举报、扭送的,公安机关在受理案件后,应给报案人、举报人、扭送人《受案回执》,报案人、举报人、扭送人不要《受案回执》或其他原因无法送达的,应当电话通知报案人、举报人、扭送人,并在《受案回执》上标明。在该案件不在公安机关管辖范围的,公安机关不予受理的情况下,是不给《受案回执》的。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六条民事案件的审判权由人民法院行使。 人民法院依照法律规定对民事案件独立进行审判,不受行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的干涉。 第一百一十九条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第一百二十三条人民法院应当保障当事人依照法律规定享有的起诉权利。对符合本法第一百一十九条的起诉,必须受理。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立案,并通知当事人;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作出裁定书,不予受理;原告对裁定不服的,可以提起上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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