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因搭便车造成致残的,如果属于本方责任的,且司机存在过错的,那么应当承担责任,但是需要减轻司机的责任,除非司机存在重大过失。如果不属于本方责任的,则司机无需承担责任。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五条 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依照法律规定推定行为人有过错,其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第一千二百一十七条 非营运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无偿搭乘人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应当减轻其赔偿责任,但是机动车使用人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除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