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买卖二手车合同无效请求返还给付的购车款应由那个法院管辖 |
释义 | 法律分析:买卖二手车合同无效请求返还给付的购车款应由合同履行地法院管辖。《关于适用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干问题的意见》(以下简称《民诉意见》)第19条“以约定的交货地点为合同履行地有约定的,依交货方式确定合同履行地际履行地点与合同中约定的交货地点不一致的,以实际履行地点为合同履行地”。 合同未实际履行的,根据《民诉意见》第18条及《购销合同履行地规定》第1条、第3条的规定,如果当事人双方住所地都不在合同约定的履行地的,应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合同实际履行的,根据《民诉意见》第19条及《购销合同履行地规定》第2条的规定,当事人实际履行中以书面方式或双方当事人一致认可的其他方式变更约定的,以变更后的约定确定合同履行地。当事人未以上述方式变更原约定,或者变更原合同而未涉及履行地问题的,仍以原合同的约定确定履行地。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二十三条 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