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作品发表权的内容包括以下:作者决定是否将其作品公之于众的权利,公之于众是著作权人本人或经著作权人许可的其他人将作品向不特定的人公开,但并不需要公众知晓。 《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 第十条 著作权包括下列人身权和财产权: (一)发表权,即决定作品是否公之于众的权利。 《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 第二十一条 著作权属于自然人的,自然人死亡后,其本法第十条第一款第五项至第十七项规定的权利在本法规定的保护期内,依法转移。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著作权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九条 著作权法第十条第(一)项规定的“公之于众”,是指著作权人自行或者经著作权人许可将作品向不特定的人公开,但不以公众知晓为构成条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