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大学生毕业后医保接续方法如下: 1、在本市被用人单位录用就业的,可随用人单位参加职工医保,享受职工医保待遇; 2、灵活就业的,也可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参加职工医保,没有6个月等待期,参保缴费次月即可享受职工医保待遇; 3、未就业或无稳定工作的,符合居民医保参保条件的,也可选择参加居民医保,享受居民医保待遇; 4、回原籍的,可到当地参加所在地的医疗保险。 大学生医保是居民医保的一部分,享受待遇标准与学籍地居民保持一致。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八条 从业人员的月缴费工资额按本人实际工资总额确定,但不得低于所在市、县、自治县上年度从业人员月平均工资的60%,低于部分应当由本人缴纳的医疗保险费改由用人单位缴纳。第九条 从业人员本人月工资总额超过所在市、县、自治县从业人员上年度社会月平均工资300%以上的部分,不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也不作为核定个人帐户定额的基数。 第九条 从业人员本人月工资总额超过所在市、县、自治县从业人员上年度社会月平均工资300%以上的部分,不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也不作为核定个人帐户定额的基数。 第二十七条 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达到国家规定年限的,退休后不再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按照国家规定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未达到国家规定年限的,可以缴费至国家规定年限。 第二十八条 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标准以及急诊、抢救的医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中支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