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刑事拘留的时间是从被抓的那天算起吗? |
释义 | 不是。刑事拘留时间以日计算,按刑事诉讼法规定,开始的日不计算在期间内,从第二天起算。 刑事拘留是一种临时性的刑事强制措施,主要是针对有重大犯罪嫌疑的人采取的,其期限为三日,但可以延期至七日。如果公安机关超期羁押的话,则超期部分肯定应该赔偿。 一、公安部受立案规定3个当场 公安机关经济侦查大队接受报案、控告、举报、自首的刑事案件的立案审查期限一般情况下,在七日以内决定是否立案。重大、复杂线索,经县级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立案审查期限可延长至三十日。特别重大、复杂线索,经地(市)级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立案审查期限可延长至六十日。立案后会根据具体情况决定是否抓捕犯罪嫌疑人,原则上都要抓捕,犯罪嫌疑人到案后会根据社会危害性的程度采取刑事拘留、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等强制措施;刑事拘留的初始期限是三日,根据侦查情况最多可以延长四日,如果是多次、结伙、流窜作案的可以延长至三十日;到期后向检察院提请批准逮捕,检察院有七日的审查期,七日后必须做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的决定。 二、一个月拘留算什么违法 拘留分为行政拘留,司法拘留,刑事拘留。行政拘留最长时间是20日,司法拘留的最长时间是15日,刑事拘留最长时间为37日。经过合法程序确定的拘留期限不足一个月,如果是行政拘留超过一个月构成行政违法行为,行政相对人可以采取行政诉讼的方式维护权利;如果在侦查过程中拘留超过期限也即超期羁押,则属于侦查机关诉讼行为违法,对超过期限调取的证据可能产生影响,同时应当立即释放犯罪嫌疑人。 三、怎样算三天的拘留时间 拘留三天,是从被公安机关采取拘留措施之日起开始计算的。刑事拘留最长不得超过37日。 《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一条规定,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 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 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五条 期间以时、日、月计算。期间开始的时和日不算在期间以内。法定期间不包括路途上的时间。上诉状或者其他文件在期满前已经交邮的,不算过期。 期间的最后一日为节假日的,以节假日后的第一日为期满日期,但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或者罪犯在押期间,应当至期满之日为止,不得因节假日而延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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