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刑事传唤的时间可以延长吗? |
释义 | 刑事传唤的时间是可以延长的,但是只能延长到二十四小时。法律规定,刑事传唤一般为十二小时,最长为二十四小时。如果对于公安合法的程序没有给予配合的话,公安机关可以延长传唤的时间,但是需要向被传唤人说明并且记录再案,也需要向其家属进行说明。 一、传唤是否已经立案了 传唤不一定是立案了。具体情况如下: 1、传唤是司法机关通知诉讼当事人于指定的时间、地点到案所采取的一种措施。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对于不需要逮捕、拘留的犯罪嫌疑人,可以传唤到指定的地点或者他的住所、所在单位进行讯问,但是应当出示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的证明文件; 2、但是公安机关下达传唤证即说明案件已经立案了,传唤证是公安机关开具的证明,是为了查明案情而传唤一些不需要逮捕、拘留的犯罪嫌疑人按照指定的时间和地点到公安机关接受讯问的文书。 二、刑事犯罪来庭时可以口头传唤吗 刑事犯罪可以口头传唤,对在现场发现的犯罪嫌疑人,经出示工作证件,可以口头传唤,但应当在讯问笔录中注明。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规定,对不需要逮捕、拘留的犯罪嫌疑人,可以传唤到犯罪嫌疑人所在市、县内的指定地点或者到他的住处进行讯问,但是应当出示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的证明文件。对在现场发现的犯罪嫌疑人,经出示工作证件,可以口头传唤,但应当在讯问笔录中注明。传唤、拘传持续的时间不得超过十二小时;案情特别重大、复杂,需要采取拘留、逮捕措施的,传唤、拘传持续的时间不得超过二十四小时。不得以连续传唤、拘传的形式变相拘禁犯罪嫌疑人。传唤、拘传犯罪嫌疑人,应当保证犯罪嫌疑人的饮食和必要的休息时间。 三、嫌疑犯超过48小时怎么判 传唤四十八小时不放人不一定就是被定罪,而是由执法人员对当事人进行刑拘或者是做出其它强制性的措施。对被盘问人的留置时间自带至公安机关之时起不超过二十四小时,在特殊情况下,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批准,可以延长至四十八小时,并应当留有盘问记录。对于批准继续盘问的,应当立即通知其家属或者其所在单位。对于不批准继续盘问的,应当立即释放被盘问人。经继续盘问,公安机关认为对被盘问人需要依法采取拘留或者其它强制措施的,应当在前述规定的期间作出决定,在前述规定的期间不能作出上述决定的,应当立即释放被盘问人。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 传唤、拘传持续的时间不得超过十二小时;案情特别重大、复杂,需要采取拘留、逮捕措施的,传唤、拘传持续的时间不得超过二十四小时。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