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不同意协议离婚,如何起诉离婚? |
释义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需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明确双方意愿和对子女抚养、财产、债务等事项的一致意见。若夫妻一方要求离婚,可通过调解或向法院提起诉讼。法院应进行调解,若感情确已破裂且调解无效,则应准予离婚。 法律分析 律师解答:能起诉离婚。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拓展延伸 如何应对不同意协议离婚的法律挑战? 不同意协议离婚的法律挑战需要综合考虑各种因素。首先,您应该寻求专业律师的帮助,他们可以为您提供法律意见和指导。其次,您需要收集证据来支持您的立场,例如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等方面的证据。在起诉离婚时,您需要准备起诉文件,并确保符合法律程序。与此同时,您还应该了解相关法律条款和法院的规定,以便更好地应对法律挑战。在整个过程中,保持冷静、理性和耐心是非常重要的,以便更好地处理法律挑战并达成您的目标。 结语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可以通过调解或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在面对不同意协议离婚的法律挑战时,专业律师的帮助至关重要。同时,准备充分的证据、了解相关法律条款和法院规定,以及保持冷静理性,将有助于应对挑战并实现您的目标。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章 离婚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章 离婚 第一千零八十条 完成离婚登记,或者离婚判决书、调解书生效,即解除婚姻关系。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登记条例:第三章 离婚登记 第十一条 办理离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的结婚证; (三)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 办理离婚登记的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外国人除应当出具前款第(二)项、第(三)项规定的证件、证明材料外,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还应当出具本人的有效通行证、身份证,华侨、外国人还应当出具本人的有效护照或者其他有效国际旅行证件。 离婚协议书应当载明双方当事人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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