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根据条例规定,软件著作权变更登记申请人应当提交以下材料: (一)按照要求填写的变更或者补充申请表; (二)登记证书或者证明的复印件; (三)有关变更或者补充的材料。 准备好上述材料以后,直接向中国版权保护中心提出申请即可。 一、软件著作权登记申请表要填写哪些内容? (一)软件全称、简称、版本号、开发完成日期、软件开发情况(独立开发、合作开发、委托开发、下达任务开发); (二)原始取得权利情况、继受取得权利情况; (三)权利范围、软件用途; (四)技术特点(软件名称、用途、技术特点、开发的软硬件环境、编程语言及编程语言版本号、程序量、零售价格); (五)软件著作权拥有状态、申请者详细情况、软件鉴别材料交存方式、申请者签章。 二、软件著作权登记要交纳哪些费用? 依据《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办法》第二十八条申请软件登记或者办理其他事项,应当交纳下列费用: (一)软件著作权登记费; (二)软件著作权合同登记费; (三)变更或补充登记费; (四)登记证书费; (五)封存保管费; (六)例外交存费; (七)查询费; (八)撤销登记申请费; (九)其他需交纳的费用。 具体收费标准由国家版权局会同国务院价格主管部门规定并公布。 第二十九条申请人自动撤回申请或者登记机关不予登记的,所交费用不予退回。 第三十条本办法第二十八条规定的各种费用,可以通过邮局或银行汇付,也可以直接向中国版权保护中心交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