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国务院什么部门发现备案的食品安全地方标准违反法律法规或者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
释义 | 卫生行政部门。 一、食品安全标准内容: 1、食品相关产品中的致病性微生物、农药残留、兽药残留、重金属、污染物质以及其他危害人体健康物质的限量规定。 2、食品添加剂的品种、使用范围、用量。 3、专供婴幼儿的主辅食品的营养成分要求。 4、对与食品安全、营养有关的标签、标识、说明书的要求。 5、与食品安全有关的质量要求。 7、其他需要制定为食品安全标准的内容。 8、食品中所有的添加剂必须详细列出。 9、食品生产经营过程的卫生要求。 二、食品安全许可证的办理流程如下: 1、办理健康证和知识培训合格证,一般可以去医院或者当地防疫站办,带上营业执照副本、公章和身份证; 2、准备食品经营许可证申请表,可以向当地市场监督管理局咨询下载地址; 3、准备法人身份证复印件、从业人员身份证复印件和健康证,然后制定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4、绘制店铺的平面图,提交缴纳税费单据证明,去当地市场监督管理局提交; 5、资料提交成功之后,市场监督管理局会安排人员来看场地; 6、检查合规之后一般15-20个工作日食品经营许可证即可领取。 三、食品安全许可证需要的条件如下: 1、由法人或负责人作为申请人; 2、经营类别、经营方式、经营品种要写清楚,并在这个范围内进行经营; 3、要分隔适当的食品加工、存储、销售场所,注意卫生以及与有毒、有害、污染源保持距离; 4、有经营设备,并有相应的消毒、更衣、盥洗、采光、照明、通风、防腐、防尘、防蝇、防鼠、防虫、洗涤以及处理废水、存放垃圾和废弃物的设备; 5、有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和确保食品安全的规章制度食品许可证; 6、有合理的设施布局和工艺流程。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 第十条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农业行政等部门制定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划及其年度实施计划。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在其网站上公布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划及其年度实施计划的草案,公开征求意见。 第十一条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依照食品安全法第二十九条的规定制定食品安全地方标准,应当公开征求意见。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应当自食品安全地方标准公布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将地方标准报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备案。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发现备案的食品安全地方标准违反法律、法规或者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应当及时予以纠正。 食品安全地方标准依法废止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及时在其网站上公布废止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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