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刑拘最长时间是多久? |
释义 | 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即在一般情况下,公安机关可以刑事拘留嫌疑人3天;在特殊情况下,可以延长1至4天。 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可以延长30天,即最长时间是37天。 刑事拘留最长的时间就是为三十七天,而在三十七天之后都没有提起批捕,那么一般就需要释放当事人,而不是自动的变更为取保候审,但如果需要继承进行侦查的话,那么所处理的方式就会有所不同,但前提一定要得到上级部门的同意才可以实施。 无论是刑事拘留还是取保候审,都是我国的一种强制措施,此时我们应当在平时的生活中就注意相关的刑事法律的规定,在必要的时候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六十九条 数罪并罚的一般原则,判决宣告以前一人犯数罪的,除判处死刑和无期徒刑的以外,应当在总和刑期以下、数刑中最高刑期以上,酌情决定执行的刑期,但是管制最高不能超过三年,拘役最高不能超过一年,有期徒刑总和刑期不满三十五年的,最高不能超过二十年,总和刑期在三十五年以上的,最高不能超过二十五年。 数罪中有判处有期徒刑和拘役的,执行有期徒刑。数罪中有判处有期徒刑和管制,或者拘役和管制的,有期徒刑、拘役执行完毕后,管制仍须执行。 数罪中有判处附加刑的,附加刑仍须执行,其中附加刑种类相同的,合并执行,种类不同的,分别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四十四条 拘役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六十九条 判决宣告以前一人犯数罪的,除判处死刑和无期徒刑的以外,应当在总和刑期以下、数刑中最高刑期以上,酌情决定执行的刑期,但是管制最高不能超过三年,拘役最高不能超过一年,有期徒刑总和刑期不满三十五年的,最高不能超过二十年,总和刑期在三十五年以上的,最高不能超过二十五年。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四十二条 拘役的期限,为一个月以上六个月以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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