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连环追尾是最后一个的责任吗 |
释义 | 连环追尾不一定是最后一个的责任。开车造成车辆追尾,并不一定是最后一辆车需要承担全部的责任,也有可能是前车承担追尾的责任。连环追尾后,最好报警,走保险流程,交警出认定书,理赔。很多情况下责任的判定都需要提供证据,安装个行车记录仪,准确记录事发情况,责任判定会更明确。 追尾后车不负全责的情形有哪些 1、前车在掉头的时候与后车发生追尾。两车并排同向而行,中间为虚线可以掉头或转弯,这个时候一车突然加速超前掉头,在掉头的过程中后车闪避不及与之发生碰撞。或者此时前车车主要负全责。如果两车位于同一车道上行驶,此时前车逐渐慢下来掉头理论上是不会碰到后车的,也不存在避让后车的说法,此时后车应该对追尾负责。除非前车是突然急刹掉头导致后车避让不及; 2、压实线时发生追尾。一般而言,只要是其中一方违反交通法规而导致发生碰撞,违反交通法规一方得负全责。所以如果前车因为压实线而违反了交通法规,哪怕是后车追尾之,也应该由前车来负责为碰撞损失埋单。如果双方都压实线违反交通法规则两车都有责任; 3、恶意加塞或恶意切线。如果恶意加塞而导致追尾,前车难辞其咎,可后车得有证据说明前车是加塞,又或者前车自己没有狡辩,坦白交待。除了加塞之外,恶意切线,也可以说是太过急的变线导致后车躲避不及的话,也应该是前车的责任,同样地,这个时候后车需要有证据,证明前车的恶意行为; 4、后车从右侧超车后发生追尾。右侧超车后与后车发生追尾的话,前车得为追尾负责,而不是后车的责任; 5、前车突然急刹导致后车躲避不及而追尾。这种情况比较含糊,按理来说,道路上行驶车辆与车辆之间应该保持足够的车距,后车不能够跟前车太贴,因为要有足够的空间和时间来反应以防止意外的发生。虽然说实际上很多时候道路上行驶都不能够做到有足够的跟车距离,但要证明追尾是因为前车急刹的话,后车得拿出证据; 6、前车溜车或倒车造成追尾。在路口遇到红灯时,并不是正常地把车停住,而是以缓慢的速度倒车并与后车发生碰撞来讹诈后车。此时,只有行车记录仪或者路边的监控能够起到作用; 7、因第三方导致的追尾。三车追尾事故中,前车恶意变线,中车紧急刹车,后车追尾中车,如果能够证明前车是恶意变线,那么中、后两车都能够躲过责任的纠纷。类似的情况还有其它,如因交通信号灯的故障突然转红灯而导致前车突然刹车,只要有足够的证据,那么交警部门也要负上一定的责任; 8、连环碰撞。一般连环碰撞的情况,如果最前面的一辆车没有违反交通规则,后车是一辆赔一辆,例如第二辆车赔第一辆,第三辆赔第二辆。也有比较特殊的情况,如果最后一辆车是先撞到前面一辆车,在作用力之下再一起撞到再前一辆车的话,那么最后一辆车是全责,要赔两辆车。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 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一)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 (二)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碰撞机动车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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