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公证需要当事人都在场吗 |
释义 | 一般情况下不需要当事人全部到场,只需要有委托人到场即可,但是法律规定了一些类型的公证是必须要当事人到场的。 一、起诉离婚 对方不到怎么办 1、离婚诉讼需要双方亲自到场。离婚诉讼属于身份关系。通常开庭时双方都需要到场。建议双方到场,这样能够保障自己的权益不受侵犯。 2、庭审时双方一般均需到场,到法院起诉时不需要都到场,你本人或者委托律师去就行。 3、双方要在国内办理离婚手续。 如果起诉的话,可以向婚姻缔结地人民法院起诉离婚,离婚案件当事人最好是到庭,原则上要本人到场,如有特殊情况可以委托律师,需出具授权委托书、离婚意见书、离婚起诉状和其他材料。起诉状、委托书、意见书须经我驻外使领馆公证。 二、股权转让协议一定要公正吗 企业股权转让可以公证,但公证不是必须要做的。如果存在下列情况的公证可以防范一些风险: 1、转让双方对有关事项存疑时; 2、当事人一方不到亲自到场签约委托他人代办时; 3、双方认为有必要公证时; 4、立据公证为其他用途时。 三、离婚是否必须双方到场 协议离婚必须双方到场,在民政局登记办理离婚手续。 诉讼离婚一般情况下也需要双方当事人到场,但是有证据证明受送达人下落不明,或者没有证据证明受送达人下落不明,但法院已通过直接送达; 留置送达、委托送达、邮寄送达等方式都无法将诉讼文书送达受送人的。在满足以上两种条件后,才可以公告送达,才能对离婚缺席判决。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 第二十五条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申请办理公证,可以向住所地、经常居住地、行为地或者事实发生地的公证机构提出。 申请办理涉及不动产的公证,应当向不动产所在地的公证机构提出;申请办理涉及不动产的委托、声明、赠与、遗嘱的公证,可以适用前款规定。 第二十六条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委托他人办理公证,但遗嘱、生存、收养关系等应当由本人办理公证的除外。 第二十七条申请办理公证的当事人应当向公证机构如实说明申请公证的事项的有关情况,提供真实、合法、充分的证明材料;提供的证明材料不充分的,公证机构可以要求补充。 公证机构受理公证申请后,应当告知当事人申请公证事项的法律意义和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并将告知内容记录存档。 第二十八条公证机构办理公证,应当根据不同公证事项的办证规则,分别审查下列事项: (一)当事人的身份、申请办理该项公证的资格以及相应的权利; (二)提供的文书内容是否完备,含义是否清晰,签名、印鉴是否齐全; (三)提供的证明材料是否真实、合法、充分;(四)申请公证的事项是否真实、合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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