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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土地纠纷仲裁会调解吗
释义
    会,根据《土地管理法》第十六条规定:在我国实行土地的社会主义公有制,即全民所有制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制。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政府处理;当事人对有关人民政府的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接到处理决定通知之日起30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属于平等主体的财产权益纠纷,而不是任何形式的行政争议。仲裁法第二条规定:“平等主体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之间发生的合同纠纷和其他财产权益纠纷,可以仲裁“。仲裁法第三条规定:“下列纠纷不能仲裁:(一)、婚姻、收养、监护、扶养、继承纠纷;(二)、依法应当由行政机关处理的行政争议“。
    仲裁法对仲裁受案范围的规定,只排除了与人身有关的纠纷和行政争议两类。土地争议是平等主体之间的财产权益纠纷,非与人身有关的纠纷。因此,当事人不愿协商、调解或协商、调解不成的,可以依据事先或事后达成的书面仲裁协议,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当事人没有或不能达成书面仲裁协议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一、土地确权有问题应找哪个部门告
    土地纠纷包括土地所有权、土地使用权和土地承包经营权纠纷。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政府处理。单位之间的争议,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个人之间、个人与单位之间的争议,由乡级人民政府或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当事人对有关人民政府的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接到处理决定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因土地承包经营发生纠纷的,双方当事人可以通过协商解决,也可以请求村民委员会、乡(镇)人民政府等调解解决。当事人不愿协商、调解或者协商、调解不成的,可以向农村土地承包仲裁机构申请仲裁,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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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26 3:43: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