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酒驾可以行政复议吗? |
释义 | 酒驾可以行政复议。 具体操作流程如下: 1、收到处罚决定书后,可以在规定时间内向作出处罚决定的部门提出书面复议申请,并附上相关证明材料和理由。 2、处罚决定机关应当在收到复议申请之日起15日内作出复议决定,并将决定书送达申请人。 3、如果复议决定仍然不满意,可以在规定时间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拘役,并处罚金: 1、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 2、醉酒驾驶机动车的; 3、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或者严重超过规定时速行驶的; 4、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运输危险化学品,危及公共安全的。 酒驾认定标准,具体如下: 1、醉酒驾车,车辆驾驶人员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于或者等于80mg/100mL的驾驶行为; 2、饮酒驾车,车辆驾驶人员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于或者等于20mg/100ml,小于80mg/100mL的驾驶行为。 综上所述,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都需要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逾期将无法受理。此外,酒驾是一种严重的交通违法行为,不仅会受到行政处罚,还可能面临刑事责任追究,因此建议驾驶人员切实遵守交通规则,不要酒后驾车。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 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暂扣六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处十五日拘留,并处五千元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十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后,不得驾驶营运机动车。 饮酒后或者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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