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利用土地增值税的优惠政策进行税收筹划 |
释义 | 我国土地增值税法规定了很多税收优惠政策,房地产开发企业可以充分创造条件,通过享受税法规定的优惠政策进行税收筹划。 根据《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第8条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免征土地增值税: (1)纳税人建造普通标准住宅出售,增值额未超过扣除项目金额百分之二十的; (2)因国家建设需要依法征用、收回的房地产。根据《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11条的规定,因城市实施规划、国家建设的需要而搬迁,由纳税人自行转让原房地产的,比照上述规定免征土地增值税。根据第12条的规定,个人因工作调动或改善居住条件而转让原自用住房,经向税务机关申报核准,凡居住满五年或五年以上的,免予征收土地增值税;居住满三年未满五年的,减半征收土地增值税。居住未满三年的,按规定计征土地增值税。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土地增值税一些具体问题规定的通知》的规定,对于以房地产进行投资、联营的,投资、联营的一方以土地(房地产)作价入股进行投资或作为联营条件,将房地产转让到所投资、联营的企业中时,暂免征收土地增值税。对投资、联营企业将上述房地产再转让的,应征收土地增值税。对于一方出地,一方出资金,双方合作建房,建成后按比例分房自用的,暂免征收土地增值税;建成后转让的,应征收土地增值税。在企业兼并中,对被兼并企业将房地产转让到兼并企业中的,暂免征收土地增值税。对个人之间互换自有居住用房地产的,经当地税务机关核实,可以免征土地增值税。 例10:某商贸公司需要购置一栋房屋,由某房地产公司承建。该房地产公司预计建成该房屋的售价为1000万元,按照税法规定可扣除费用为600万元。土地增值率为400?600=66.7%.该房地产公司需要缴纳土地增值税400?40%-600?5%=130万元;营业税1000?5%=50万元;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50?10%=5万元。不考虑企业所得税,该商贸公司需要支付1000万元费用,该房地产公司利润为1000-600-130-50-5=215万元。 如果进行税收筹划,该商贸公司与该房地产公司合作建房,房地产公司出地,商贸公司出资900万元,建成以后商贸公司分得95%的房屋,房地产公司分得5%的房屋作为办公之用(以后可以出租给商贸公司)。该房地产公司的开发成本为600万元。不需要交纳任何税收,不考虑企业所得税,该房地产公司的利润为900-600=300万元。该商贸公司出资900万元,获得95%的房屋,可以花费50万元承租该5%的房产50年。需要缴纳房产税1?12%?50=6万元;营业税及附加1?5.5%?50=2.75万元。经过税收筹划该商贸公司降低50万元费用,该房地产公司减轻税收负担300-215-6-2.75=76.25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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