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双务合同是单务合同的对称。在双务合同中,双方当事人承担的义务与他们享有的权利相互关联,互为因果,除法律或合同有特殊规定外,双方应同时对等给付,一方不能要求他方先行给付。在等价交换的商品经济关系中,绝大多数的合同,都是双务合同。有偿合同关系也是一种财产交换关系,或者说利益互换关系。有偿合同与双务合同不同,双务合同是有偿合同的一种,有偿合同却不都是双务合同。两者的根本区别在于,在有偿合同中,双方的给付有对价关系,在双务合同中,双方的义务有对价关系。由于合同的义务是为特定之给付,任何一种双务合同都是有偿合同。有偿合同是对待给付合同,适用对待给付规则。并可依据不当得利请求返还业已给付的利益。如果说一切合同都是诺成性合同,不存在实践性合同,那么有偿合同与双务合同无任何区别。
该内容由 严达兴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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