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双方离婚房子如何分? |
释义 | 房产分割原则:无约定按以下处理:1.全款买房、登记在自己名下,离婚不分割;2.全款买房、登记在双方名下,离婚法院分割;3.登记前贷款买房、登记在一方名下、用共同财产还贷,离婚房产归登记方所有,增值部分为共同财产;4.夫妻共同财产购买房屋,不论登记在谁名下,都属于共同财产;5.父母赠与子女房屋属于个人财产;6.双方父母出资的,按出资比例、份共有或共同共有。 法律分析 有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处理,没有约定的则按以下原则处理: 1.一方全款买房,并登记在自己名下的,为个人财产,除非另有约定,离婚时不予分割。 2.一方全款买房,但登记在双方名下的,视为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如协议不成,法院进行分割。 3.在登记前贷款买的房子,登记在一方名下,但使用共同财产还贷的,离婚时房产归登记方所有,但婚后房产增值部分和还贷部分为共同财产,离婚时另一方对此部分可以要求分割。 4.夫妻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购买的房子,不论登记在哪一方名下,都属于共同财产。 5.一方父母为子女购买的房屋视为对自己子女的赠与,属于个人财产,除非另有约定,离婚时不予分割。 6.双方父母出资全款买房的,写在一方名下的,按出资比例,按份共有;如写在双方名下且没有约定份额,则为共同共有。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 该内容由 信金国律师 和 家和律云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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