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根据成都现行的购房政策规定,离婚后想要购房的,需要满足如下政策要求:1、购房人具有上述区域户籍,或区域不在上述户籍但在当地稳定就业且连续缴纳社保24个月以上。其中户籍迁入上述区域未满24个月的,应当在上述区域稳定就业且连续缴纳社保12个月以上。2、本市户籍居民两人及以上家庭在全市范围内拥有1套以下(含1套)自有产权住房,或者本市户籍居民成年单身家庭、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在全市范围内无自有产权住房。3、在我市其他区(市)县购买商品住房或者二手住房的,购房人应具有本市户籍,或非本市户籍但在本市稳定就业且连续缴纳社保12个月以上。4、夫妻双方离异后,任一家庭成员两年内购买商品住房或二手住房的,其拥有住房套数按离异家庭前总套数计算。父母投靠成年子女入户的,不得作为单独家庭购房。5、在全市范围内新购买的商品住房或二手住房,须取得不动产权证满3年后方可转让。 法律依据:《成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完善我市房地产市场调控政策的通知》(一)购房人具有上述区域户籍(其中户籍迁入上述区域未满24个月的,应在上述区域稳定就业且连续缴纳社保12个月以上),或户籍不在上述区域但在当地稳定就业且连续缴纳社保24个月以上。(二)本市户籍居民两人及以上家庭在全市范围内拥有1套以下(含1套)自有产权住房,或本市户籍居民成年单身家庭、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在全市范围内无自有产权住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