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绩效考核不合格能否导致劳动合同被解除? |
释义 | 绩效考核不合格不属于员工不胜任工作表现,企业必须先进行培训或调岗,仍不胜任工作才能解除劳动合同。缺失培训或调岗程序,即使连续两次考核不合格,企业不能违法辞退。年终或试用期考核不通过可作为正当解除合同的理由,考核反映个人能力,未达标准可解除合同。 法律分析 绩效考核不合格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是,绩效考核不合格在本质上不属于不胜任工作的表现。按照如上规定,员工不胜任工作的,企业必须首先对其进行培训或者调岗,只有在培训或者调岗后仍不胜任工作的,企业才可以同其解除劳动合同,而且仍然需要支付员工经济补偿金。 如果缺失了培训或者调岗的程序要求,即使员工连续两次考核不合格,企业也不能径行同其解除劳动合同,否则构成违法辞退。 年终的考核或者是试用期的考核不通过,就是属于用人单位解除合同中的可以作为正当理由使用的情形,考核是最能体现一个人能力的一个行为,没有通过考核自然就是不符合标准,所以是可以解除的。 拓展延伸 绩效考核不合格是否可以成为解除劳动合同的合理依据? 绩效考核不合格可以成为解除劳动合同的合理依据。根据劳动法的规定,雇主有权根据员工的工作表现进行绩效评估。如果员工的绩效考核不合格且无法改善,雇主可以依据劳动合同约定或相关法律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绩效考核不合格意味着员工未能达到雇主设定的工作标准和要求,可能对企业运营产生负面影响。然而,解除劳动合同应遵循法律程序,确保公平性和合法性。雇主应提供必要的警示、培训和改善机会,同时遵循解除劳动合同的程序和规定。绩效考核不合格只是解除劳动合同的一个方面,其他因素如员工行为、合同条款等也需要综合考虑。 结语 绩效考核不合格可以成为解除劳动合同的正当理由,但在解除合同时需遵循法律程序,确保公平性和合法性。根据劳动法规定,雇主有权根据员工的工作表现进行绩效评估。如果员工的绩效持续不合格且无法改善,雇主可以依据劳动合同约定或相关法律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然而,解除合同前应提供必要的警示、培训和改善机会。绩效考核不合格只是解除合同的一个方面,其他因素也需要综合考虑,如员工行为和合同条款等。 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条 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是,绩效考核不合格在本质上不属于不胜任工作的表现。按照如上规定,员工不胜任工作的,企业必须首先对其进行培训或者调岗,只有在培训或者调岗后仍不胜任工作的,企业才可以同其解除劳动合同,而且仍然需要支付员工经济补偿金。如果缺失了培训或者调岗的程序要求,即使员工连续两次考核不合格,企业也不能径行同其解除劳动合同,否则构成违法辞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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