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驾驶人在通过道路交叉口时,应当按照交通信号灯、标志、标线指示行驶或者按照交通警察指挥通行。违反此规定的驾驶人将被扣除相应的驾驶证记分。 法律依据: 1.《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十条:机动车驾驶人在通过道路交叉口时,应当按照交通信号灯、标志、标线指示行驶或者按照交通警察指挥通行。违反本条规定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以警告或者罚款,并可以吊销机动车驾驶证;造成交通事故的,依法承担相应的民事或者刑事责任。 2.《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九条:驾驶人在道路交叉口内变更车道的,应当在变更车道前提前开启转向灯并依照交通信号灯、标志、标线和交通警察的指挥,行车道上有实心白色横线或者实心黄色横线的路段,不得越线行驶。违反本条规定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以警告或者罚款,记2分。 3.《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第七十一条: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规定的行为,记分数应当按照下列规定计算:(三)违反交通标志、标线指示的,记2分。 因此,在红绿灯处压实线变道将被记2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