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诽谤罪的定罪情节有哪些 |
释义 | 诽谤罪是指故意捏造并散布虚构的事实,足以贬损他人人格、破坏他人名誉,情节严重的行为。本罪的犯罪对象是自然人,而非单位。诽谤罪在犯罪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实施捏造并散布某种虚构的事实,足以贬损他人人格、名誉,情节严重的行为。本罪主体是一般主体,凡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能构成本罪。本罪主观上必须是故意,行为人明知自己散布的是足以损害他人名誉的虚假事实,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发生损害他人名 法律分析 诽谤罪是指故意捏造并散布虚构的事实,足以贬损他人人格、破坏他人名誉,情节严重的行为。诽谤罪侵犯的客体是他人的人格尊严、名誉权。本罪的犯罪对象是自然人,而非单位。诽谤罪在犯罪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实施捏造并散布某种虚构的事实,足以贬损他人人格、名誉,情节严重的行为。 1、须有捏造某种事实的行为 即诽谤他人的内容完全是虚构的,无中生有。如果散布的不是凭空捏造的,而是客观存在的事实,即使有损于他人的人格、名誉,也不构成本罪。 2、须有散布捏造事实的行为 所谓散布,就是在社会公开的扩散。散布的方式基本上有两种:一种是言语散布;另一种是文字,即用大字报、小字报、图画、报刊、图书、书信等方法散布。 3、诽谤行为必须是针对特定的人进行的 但不一定要指名道姓,只要从诽谤的内容上知道被害人是谁,就可以构成诽谤罪。如果行为人散布的事实没有特定的对象,不可能贬损某人的人格、名誉,就不能以诽谤罪论处。 4、足以贬损他人人格、名誉 所谓“足以贬损”,是指捏造并散布的虚假事实,完全可能贬损他人的人格、名誉,或者事实上已经给被害人的人格、名誉造成了实际损害。如果散布虚假的事实,但并不可能损害他人的人格、名誉,或无损于他人的人格、名誉,则不构成诽谤罪。 5、情节严重 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行为必须属于情节严重的才能构成本罪。虽有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行为,但没有达到情节严重的程度,则不能以本罪论处。所谓情节严重,主要是指多次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捏造事实造成他人人格、名誉严重损害的;捏造事实诽谤他人造成恶劣影响的;诽谤他人致其精神失常或导致被害人自杀的等等情况。 本罪主体是一般主体,凡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能构成本罪。本罪主观上必须是故意,行为人明知自己散布的是足以损害他人名誉的虚假事实,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发生损害他人名誉的危害结果,并且希望这种结果的发生。行为人的目的在于败坏他人名誉。如果行为人将虚假事实误认为是真实事实加以扩散,或者把某种虚假事实进行扩散但无损害他人名誉的目的,则不构成诽谤罪。 相关知识延伸阅读:哪些行为构成诽谤罪 诽谤罪散布的必须是捏造的虚假的事实。如果散布的是客观存在的事实,虽然有损于他人人格、名誉,但不构成诽谤罪。诽谤犯罪行为的主观方面必须是直接故意。哪些行为构成诽谤罪如下: 1、要有捏造某种事实的行为,如果客观存在的事实,即使有损于他人的人格、名誉,也不构成本罪; 2、必须有散布捏造事实的行为。散布的方式主要有是言语散布和文字散布; 3、诽谤行为必须是针对特定的人进行的,即使不指名道姓,但第三人可以判断出被害人是谁; 4、必须属于情节严重的才能构成本罪。虽有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行为,但没有达到情节严重的程度,承担民事赔偿责任。所谓情节严重,主要是指多次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捏造事实造成他人人格、名誉严重损害的;捏造事实诽谤他人造成恶劣影响的;诽谤他人致其精神失常或导致被害人自杀的等。 拓展延伸 诽谤罪是一种常见的罪名,其犯罪对象是被诽谤人的名誉。根据我国《刑法》的规定,诽谤罪是指捏造事实诽谤他人,或者为他人捏造事实诽谤他人,情节严重的,处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诽谤罪的犯罪对象与诽谤罪的具体构成要件密切相关。在诽谤罪的认定中,关键在于是否涉及到对被诽谤人名誉的损害。如果行为人捏造事实诽谤他人,但并未对被诽谤人的名誉造成严重损害,则不构成诽谤罪。反之,如果行为人捏造事实诽谤他人,并造成被诽谤人名誉严重受损,则构成诽谤罪。 在司法实践中,诽谤罪的犯罪对象通常是指自然人,即自然人名誉。但我国《刑法》第246条也明确规定,对组织进行诽谤的,应当从重处罚。同时,《刑法》第246条第(二)款规定,诽谤对象为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从重处罚。 总之,诽谤罪的犯罪对象是被诽谤人的名誉。在认定诽谤罪时,需要考虑行为人捏造事实诽谤的对象以及诽谤行为对被诽谤人名誉的损害程度。同时,对组织进行诽谤的,从重处罚;诽谤对象为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也应当从重处罚。 结语 诽谤罪是一种捏造并散布虚构的事实,足以贬损他人人格、破坏他人名誉,情节严重的行为。本罪的犯罪对象是自然人,而非单位。在诽谤罪的犯罪客观方面,行为人实施捏造并散布某种虚构的事实,足以贬损他人人格、名誉,情节严重的行为。在主观方面,本罪主体是一般主体,凡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能构成本罪。诽谤罪散布的必须是捏造的虚假的事实,如果散布的是客观存在的事实,即使有损于他人的人格、名誉,也不构成本罪。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2020修正):第一编 总则 第一章 刑法的任务、基本原则和适用范围 第三条 法律明文规定为犯罪行为的,依照法律定罪处刑;法律没有明文规定为犯罪行为的,不得定罪处刑。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2020修正):第一编 总则 第四章 刑罚的具体运用 第一节 量刑 第六十四条 犯罪分子违法所得的一切财物,应当予以追缴或者责令退赔;对被害人的合法财产,应当及时返还;违禁品和供犯罪所用的本人财物,应当予以没收。没收的财物和罚金,一律上缴国库,不得挪用和自行处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2020修正):第一编 总则 第一章 刑法的任务、基本原则和适用范围 第五条 刑罚的轻重,应当与犯罪分子所犯罪行和承担的刑事责任相适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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