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有哪些? |
释义 | 员工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包括:员工与单位协商一致决定解约的;员工提前三十日书面通知了单位的;或者单位具有拖欠工资、不依法缴纳社保费用等行为的。 一、可以提前去辞职吗? 不行。员工与单位正式签订了劳动合同的情况下,员工提前离职的方式有三种选择:与单位协商解除劳动合同这是首选的一种方式。或者提前三十天书面通知单位三十天后正式解除双方的劳动合同。或者如果用人单位有违法行为,员工可行使单方即时生效解除权,辞职离开工作岗位。因此,不能提前辞职,要提前30日告知用人单位,让用人单位有所准备。 二、开除员工的流程有哪些 开除员工的流程有:和员工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或者是员工不能胜任工作,符合劳动合同法规定的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员工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三、试用期辞职是提前三天还是三个工作日 试用期离职是提前3天。如果是试用期的员工离职的,是只需要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即可解除劳动合同关系。另外如果员工和用人单位协商一致的,也可以离职。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六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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