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约定,合同中的条款及无效条款如下: (一)当事人的姓名、姓名和住所; (二)标的; (三)数量; (四)质量; (五)价格或报酬; (六)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 (七)违约责任; (八)解决争议的方法; (九)对方造成人身伤害; (十)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对方财产损失的。 当事人可以参照各种合同的示范文本订立合同。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四百七十条 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约定,一般包括下列条款: (一)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 (二)标的; (三)数量; (四)质量; (五)价款或者报酬; (六)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 (七)违约责任; (八)解决争议的方法。 当事人可以参照各类合同的示范文本订立合同。 第五百零六条 合同中的下列免责条款无效: (一)造成对方人身损害的; (二)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对方财产损失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