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临时监护人证明的开办流程如下: 1、准备相关材料:申请人需要准备好相关证明材料,如身份证、户口本、申请人与被监护人的关系证明等。具体要求需要向当地的公安机关或者民政部门进行咨询。 2、提交申请:申请人需要向当地的公安机关或者民政部门提交申请,填写相关申请表格,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并缴纳相应的证明费用。 3、审核和审批:公安机关或者民政部门会对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和审批,审核通过后,颁发临时监护人证明。证明的有效期根据不同的地区和要求可能会有所不同。 办理临时监护人证明需要的资料包括: 1、申请人及被监护人的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2、被监护人的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 3、被监护人的出生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4、亲属关系证明材料,如结婚证、离婚证等(原件和复印件); 5、临时监护协议书; 6、其他相关证明材料,如医院出具的诊断证明等。 综上所述,在递交材料之前,应当仔细核对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确保材料齐全且符合规定要求,以便更好地办理临时监护人证明手续。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八条 夫妻双方平等享有对未成年子女抚养、教育和保护的权利,共同承担对未成年子女抚养、教育和保护的义务。 第一千零七十一条 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视。 不直接抚养非婚生子女的生父或者生母,应当负担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的抚养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