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民法典中债权申报的时限是多长? |
释义 | 民法典债权申报期限为30日至3个月,过期后债权人可进行补充申报。补充申报需承担费用,未申报的债权不得行使权利。管理人应登记、审查债权申报材料,并编制债权表。债权表需提交第一次债权人会议核查,如无异议则由法院确认,如有异议可向法院提起诉讼。 法律分析 一、民法典债权申报需要多久 法律规定,债权申报的期限在三十日至三个月之间。 《企业破产法》第四十五条,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应当确定债权人申报债权的期限。债权申报期限自人民法院发布受理破产申请公告之日起计算,最短不得少于三十日,最长不得超过三个月。 二、债权申报期限过了债权人怎么办 债权申报期限过了债权人依然可以进行补充申报。 《企业破产法》第五十六条,在人民法院确定的债权申报期限内,债权人未申报债权的,可以在破产财产最后分配前补充申报;但是,此前已进行的分配,不再对其补充分配。为审查和确认补充申报债权的费用,由补充申报人承担。 债权人未依照本法规定申报债权的,不得依照本法规定的程序行使权利。 第五十七条,管理人收到债权申报材料后,应当登记造册,对申报的债权进行审查,并编制债权表。 债权表和债权申报材料由管理人保存,供利害关系人查阅。 第五十八条,依照本法第五十七条规定编制的债权表,应当提交第一次债权人会议核查。 债务人、债权人对债权表记载的债权无异议的,由人民法院裁定确认。 债务人、债权人对债权表记载的债权有异议的,可以向受理破产申请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拓展延伸 民法典中债权申报的时限对债权人有何影响? 民法典中规定的债权申报时限对债权人具有重要的法律意义和实际影响。首先,债权人必须在规定的时限内完成债权申报,否则可能失去主张债权的机会。这意味着债权人应及时了解债权申报的具体时限,并按时履行申报义务。其次,债权人的申报时限也影响债务人的责任承担。如果债权人未在时限内申报债权,债务人可能会主张债权已经消灭或不再履行。因此,债权人应注意遵守申报时限,以确保自身权益得到保护。此外,申报时限的合理性和适用性也是保障债权人合法权益的重要因素,相关法律规定应具备合理性和可操作性,以确保债权人的权益得到有效维护。 结语 债权申报期限内未进行债权申报的债权人,可以在最后分配前进行补充申报。补充申报债权需要承担相应的审查和确认费用。管理人会登记和审查申报的债权,并编制债权表。债权表会提交给第一次债权人会议核查,若债务人和债权人对债权表无异议,法院将裁定确认。若债务人和债权人对债权表有异议,可以向受理破产申请的法院提起诉讼。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十二章借款合同第六百七十三条借款人未按照约定的借款用途使用借款的,贷款人可以停止发放借款、提前收回借款或者解除合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十二章借款合同第六百七十九条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自贷款人提供借款时成立。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十二章借款合同第六百七十七条借款人提前返还借款的,除当事人另有约定外,应当按照实际借款的期间计算利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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