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破产债权申报程序概述 |
释义 |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规定了债权申报的程序和要求。债权人在人民法院确定的期限内向管理人申报债权,需提交债权申报表和相关材料。申报材料需要提供原件一份和复印件四份,纸张统一为A4型复印纸。在申报债权时,债权人必须详细填写准确的联系信息和委托代理手续。 法律分析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六章债权申报部分的规定,债权申报是指人民法院审理破产案件时,当受理破产申请后,债权人应当在人民法院确定的债权申报期限内向管理人申报债权,需提交债权申报表、证明债权申报人主体资格的材料、证明债权发生事实及其数额的材料。 债权人提交的申报材料,原件一份,与原件核对相符的复印件均需一式四份,提供材料纸张统一为复印纸A4型,申报债权时,一定要详细填写债权人准确的通讯地址、邮件、联系人、电话及委托代理手续。 拓展延伸 破产债权申报程序的法律要求和注意事项 破产债权申报程序的法律要求和注意事项涉及多个方面。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债权人在破产程序中需要按照一定的程序和时限进行申报,以便维护其权益。首先,债权人应及时了解破产程序的启动和申报期限。其次,债权人需要准备好相应的申报材料,包括债权证明文件、债权金额的计算和证据等。此外,债权人还需注意遵守法律规定的申报方式和要求,如填写申报表格、提供真实准确的信息等。同时,债权人还应密切关注破产程序的进展,及时参与债权会议并行使自己的权益。总之,债权人在破产债权申报程序中应遵守法律要求,提前准备并积极参与,以维护自身权益。 结语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六章债权申报部分的规定,债权人在破产程序中应积极参与并按时申报债权,提交相关材料。债权人需准确填写通讯地址、邮件、联系人、电话及委托代理手续,并注意遵守法律要求和申报方式。债权人应及时了解破产程序的启动和申报期限,并密切关注破产程序的进展,以维护自身权益。在破产债权申报程序中,债权人的积极参与是维护自身权益的关键。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八章重整第一节重整申请和重整期间第七十二条自人民法院裁定债务人重整之日起至重整程序终止,为重整期间。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八章重整第三节重整计划的执行第九十四条按照重整计划减免的债务,自重整计划执行完毕时起,债务人不再承担清偿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五章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第四十二条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发生的下列债务,为共益债务: (一)因管理人或者债务人请求对方当事人履行双方均未履行完毕的合同所产生的债务; (二)债务人财产受无因管理所产生的债务; (三)因债务人不当得利所产生的债务; (四)为债务人继续营业而应支付的劳动报酬和社会保险费用以及由此产生的其他债务; (五)管理人或者相关人员执行职务致人损害所产生的债务; (六)债务人财产致人损害所产生的债务。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