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后再婚夫妻的财产如何分割? |
释义 | 法律分析:离婚后再婚夫妻的个人财产包括如下: 1、一方婚前财产; 2、一方因身体伤害获得的医疗费用、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3、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只确定夫妻一方的财产; 4、一方专用生活用品; 5、其他应归一方的财产。 如果男女双方原系夫妻关系,通过民政局离婚登记后现想复婚的,则到婚姻登记机关履行结婚登记时,婚姻登记机关会收回双方的离婚证再发给结婚证,如果是通过法院起诉离婚的,则双方是没有离婚证的,只有法院的相关离婚判决书或者离婚调解书作为离婚凭证。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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