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对环境污染罪从犯,根据主犯的量刑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根据我国刑法的第二十七条规定,共犯在共同犯罪中起次或者起到辅助的作用。从犯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而如果是被胁迫参加犯罪的行为人,则应根据犯罪的情节减轻或者免除处罚。本罪客体是国家环境保护和环境污染防治的管理制度,属于破坏环境资源的犯罪。而后罪侵犯的客体则为国家对环境保护工作的正常管理活动,属于渎职犯罪。 法律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三十八条规定:违反国家规定,排放、倾倒或者处置有放射性的废物、含传染病病原体的废物、有毒物质或者其他有害物质。严重污染环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后果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从犯的话,可以在环境污染罪的共同犯罪主犯的量刑基础上减轻或者从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