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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孩子的抚养费数额是多少
释义
    一、孩子的抚养费数额是多少
    孩子的抚养费数额是多少没有明确的法律规定。离婚后一方直接抚养子女的,另一方应承担部分或全部抚养费。承担费用的数额和期限由双方商定;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不妨碍子女于必要时向父母一方提出超过约定或判决原金额之合理请求。有固定收入的按照月总收入20%-30%的判断,如果一方承担两个以上子女的赡养费,则比例可以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50%。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离婚后子女抚养费的负担】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离婚之后孩子的抚养费一般是当事人本月所有收入的百分之二十到百分之三十之间,最高不能超过每个月收入的一半。抚养费可以一次性给清也可以进行定期支付。
    二、法律上如何起诉孩子的抚养费
    法律上起诉孩子的抚养费的方式是向法院提起诉讼,扶养根据案情的复杂程度来确定普通程序还是简易程序。抚养费的数额,可以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
    三、孩子抚养费变更的情形有哪些
    抚养费的变更包括增加、减少和免除三种情况。抚养费增加是子女在必要时提出的,除了因物价调整,原定数额难以维持子女生活所需;或子女升学、实际所需抚养费用超过原定数额以外;还可能因为子女身患疾病,抚养一方无力支付全部医疗费用;或有给付义务的一方经济收入显著增加,在这种情况下,子女与其生活水平相差悬殊等。
    反之,有给付义务的父方或母方,在特殊情况下也可减免给付抚养费。减少给付情况,主要指给付一方,由于长期疾病或者丧失劳动能力,经济相当困难,无力按原数额给付,而抚养子女一方又能负担子女的大部分抚养费,那么可请求减少给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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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1/31 11:56: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