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批捕程序中建议检察院不予批捕的情形有什么? |
释义 | 法律分析: 根据最新的刑事诉讼法,辩护律师可以参与检察院逮捕嫌疑人的程序,并发表法律意见。法律情况如何?律师总结如下: 1、属于预备犯,中止犯,或防卫过当,避险过当; 2、主观恶性极小的初犯,共同犯罪中的从犯,胁迫从犯,犯罪后自首,立功或积极退脏,赔偿损失,确有悔罪; 3、犯罪嫌疑人犯罪后悔罪,有效控制损失或者积极赔偿损失; 4、犯罪嫌疑人和受害人根据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达成和解协议。经审查,认为和解是自愿的、合法的、履行的或者提供担保的; 5、犯罪嫌疑人是14岁以下18岁以下的未成年人或学生。他有悔罪的表现。他的家庭、学校或社区、居委会和村委会有监护和帮助教育的条件; 6、75岁以上老人; 7、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六十九条 保证人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与本案无牵连; (二)有能力履行保证义务; (三)享有政治权利,人身自由未受到限制; (四)有固定的住处和收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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