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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杭州二手房贷款的条件与流程分别是什么
释义
    本文介绍了杭州二手房贷款申请条件及流程。申请人需满18周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稳定的职业,信用记录良好,已签订购房合同并支付购房首付款项,所购房屋作为抵押。贷款流程包括找房屋、完成房产价值评估、提交申请资料、审批放款等步骤。申请人应提供身份证明、经济收入证明、买卖双方签订的购房协议书、同意以所购房屋作抵押的证明以及其他贷款银行要求提供的文件或材料。
    法律分析
    以下是杭州二手房贷款申请条件的修改版本,保持原意不变:
    1. 申请人需满18周岁,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 申请人需具有稳定的职业,并能够预见未来的还款来源,信用记录良好,具备较强的还款意愿以及按时归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3. 申请人需已签订购房合同,并已支付购房首付款项;
    4. 申请人需提供所购房产作为抵押。
    杭州二手房贷款流程:
    第一步:先找好意欲购买的房屋,但是该房屋必须是产权明晰(已办理《房屋所有权证》),并具备符合政府规定的进入房地产市场流通的条件的房屋。
    第二步:选择一家银行指定的能办理按揭贷款业务的房产交易代理机构(如泉州房产交易管理所房地产中介事务所),并在该机构完成房产价值评估工作,交纳房产评估费。
    第三步:申请二手房抵押贷款时应填写借款申请表,并向贷款银行提交下列资料:
    1)身份证明(居民身份证、户口簿或其他有效居留证件)、学历证明、婚姻状况证明;
    2)经济收入证明,并可有选择性地提供包括存款证明、有价证券在内的其他财产证明;以上证明资料越全面,银行在放贷评审中的评分越高,享有贷款金额及时间的条件越优越;
    3)买卖双方签订的购房协议书;
    4)同意以所购房屋作抵押的证明;
    5)有不低于购房价款30%的自有资金;
    6)贷款银行要求提供的其他文件或材料。
    拓展延伸
    杭州市二手房贷款流程一般包括以下几个步骤:
    1. 准备材料:卖方需要准备好房屋权属证明、卖方身份证、房屋地址证明、房屋面积测量报告等材料,并提交给银行进行审核。
    2. 银行受理:银行在接收到卖方提交的材料后,会对材料进行审核,如果材料齐全,银行会受理贷款申请。
    3. 评估价格:银行会对房屋进行评估,以确定房屋的价值,作为贷款额度的基础。
    4. 签订合同:卖方和买方需要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并约定房屋交付日期、价格等事项。
    5. 办理网签:卖方和买方需要到房产登记部门办理网签手续,将房屋信息登记在合同中,以便进行贷款申请。
    6. 申请贷款:卖方需要向银行申请贷款,并提供相关材料,银行会根据卖方的信用情况、房屋价值等因素,确定贷款额度、利率等。
    7. 缴纳首付款:卖方需要按照合同约定,将首付款缴纳给银行,以保证房屋的购买。
    8. 放款:银行在审核通过后,会按照贷款额度,将款项划转到卖方的账户中,用于支付房屋购买价款。
    以上是杭州市二手房贷款的一般流程,具体操作细节可能因银行政策、房屋情况等不同而有所差异。在办理贷款过程中,卖方和买方需要仔细阅读合同条款,了解各自的权利和义务。
    结语
    杭州二手房贷款申请条件已修改,申请人需满18周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且需具有稳定的职业和较强的还款意愿及按时归还贷款本息的能力。申请人需已签订购房合同,并已支付购房首付款项,并提供所购房产作为抵押。贷款流程包括找房屋、完成房产价值评估、提交申请资料和申请贷款等步骤。申请人应根据自身情况准备相关证明资料,以提高贷款金额及时间的优越性。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三条 买受人未按照商品房担保贷款合同的约定偿还贷款,但是已经取得不动产权属证书并与担保权人办理了不动产抵押登记手续,抵押权人请求买受人偿还贷款或者就抵押的房屋优先受偿的,不应当追加出卖人为当事人,但出卖人提供保证的除外。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四条 由于出卖人的原因,买受人在下列期限届满未能取得不动产权属证书的,除当事人有特殊约定外,出卖人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一)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的办理不动产登记的期限;
    (二)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标的物为尚未建成房屋的,自房屋交付使用之日起90日;
    (三)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标的物为已竣工房屋的,自合同订立之日起90日。
    合同没有约定违约金或者损失数额难以确定的,可以按照已付购房款总额,参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金融机构计收逾期贷款利息的标准计算。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五条 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或者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第三十二条规定的办理不动产登记的期限届满后超过一年,由于出卖人的原因,导致买受人无法办理不动产登记,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的,应予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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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1/3 22:58: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