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认定四要件:犯罪主体是公司发起人、股东,即为特殊主体,既可以是单位,也可以是个人;犯罪主观方面是直接故意;犯罪客体是复杂客体,即国家对公司的管理制度和公司及其他发起人、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犯罪客观方面是存在虚假出资或者在公司成立后又抽逃其出资,数额较大的行为。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五十九条 公司发起人、股东违反公司法的规定未交付货币、实物或者未转移财产权,虚假出资,或者在公司成立后又抽逃其出资,数额巨大、后果严重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虚假出资金额或者抽逃出资金额百分之二以上百分之十以下罚金。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