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重庆荣昌医保断缴3个月会怎么样 |
释义 | 法律分析:对3个月内接续并补缴中断缴费期间费用的,从完清费用的次月起享受我市医保待遇;其补缴费期间发生的医疗费用,按规定予以支付。对超过3个月接续的,从完清费用的次月起享受我市医保待遇;其中,补缴中断缴费期间费用的,补缴费期间,按规定补划个人账户,发生的医疗费用不予支付。在3个月内完成“补缴”,在中断缴费期间产生的住院费用,可以由医保报销,如超过3个月未“补缴”,在中断缴费期间产生的住院费用,医保不予报销,直到再次缴费成功的次月起,才能开始享受职工医保待遇。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条例》 第十条 用人单位在取得营业执照或者获准成立后30日内,必须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基本医疗保险登记。登记事项发生变更或者依法终止缴纳义务时,应当及时办理变更登记或者注销登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将登记情况及时通知征收机关。用人单位应当在办理基本医疗保险登记手续后的10日内,按照有关规定到征收机关办理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登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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