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可以去当地档案管理部门查找原档案保管地原单位历年《调资表》的花名表,档案部门复印盖章装入档案就有效了。调资表是记录劳动者从入职到离职之所有薪资异动记录,包括职务异动、调薪记录等的表格。一般的人事档案里是不会装入个人的工资发放记录的,但是每年有调资表,或是工资变动表,像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或是国企业职工,如果单位工资每年有变动的,每年都会有一张工资变动表。但在办理退休时是否需要工资发放记录,从我多年在企业组织人事部门工作的经历来看,有时是需要的,特别是在特殊工种认定时,是需要提交特殊工种工作年限期间的工资发发放记录的。另外在视同缴费年限认定时,如果怀疑你是自动离职或是被开除等处分的,有的地方也是需要工资发放记录的,主要是证明你的确是属于这期间在单位正常工作,但很多地方如果个人档案足以能够证明在这个单位的工作经历,那是不需要工资发放记录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 第八条 国家档案主管部门主管全国的档案工作,负责全国档案事业的统筹规划和组织协调,建立统一制度,实行监督和指导。 县级以上地方档案主管部门主管本行政区域内的档案工作,对本行政区域内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的档案工作实行监督和指导。 乡镇人民政府应当指定人员负责管理本机关的档案,并对所属单位、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等的档案工作实行监督和指导。 |